新增团体险范围 投连万能险精算新规实施
新闻来源:长城人寿 日期:2007-04-16
新增团体险范围 确定身故获保下限
昨天,新修订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与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开始实施。新规增加了团体保险范围,并要求个人投保人身故后所拿到的钱不能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昨天,保监会发通知宣布,新修订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开始实施。实施后,原《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即日废止。
记者注意到,两新规定均增加团体保险范围,并明确个人投保人身故后,所获得的赔偿是个人在保单签发时,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昨天,长城人寿精算部专家分析,假设一名投保人向一家寿险公司投万能险或投连险10000元,扣除公司销售成本等共500元后,剩余9500元,保险公司再将9500元存于保单账户。如投保人不幸身故,最低可获得9500元×(1+0.05)=9975元。旧规定只规定只须高于保单账户价值即可,没有设立赔付限制。
通知还称,10月1日后,不符合新规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不得销售。
■名词解释
万能险是指可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
投保人所交的保费,除去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交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之外,剩余保费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