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长城保险自助卡使用期限的通知

新闻来源:长城人寿    日期:2008-12-04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选择长城保险自助卡作为您的人身保险保障,为确保您的保险保障顺利实施,我们在此特别重申关于“长城安心卡”、“长城路路通卡”、“长相依家庭保险卡”主卡、“长相依家庭保险卡”副卡保险自助卡的使用期限及网上激活注册截止期限: (一) 以上卡单使用期限以印制在卡单上规定的期限为准; (二) 卡单外网注册激活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24时止,逾期系统将停止受理卡单的网上注册激活操作。 如您持有以上长城保险自助卡,请在2008年12月31日24时前在我司的网站上进行注册激活,逾期将被视为放弃该卡单的使用。 特此公告。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