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8月起实施新老保单对接成关注焦点

新闻来源:长城人寿    日期:2007-04-16 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昨天正式发布,记者今天从我市多家保险公司获悉,《规范》已经下发到我市各家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据此制定的新的重疾险产品将在今年8月1日前陆续推出。 对于此次重疾险新规出台,山东长城人寿一位经理解释,以前,各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功能等定义均不尽相同,这使得一旦发生赔付案件,各家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不清楚,常常因为医院和保险公司对“疾病”的定义不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使客户的合理权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而新制定的《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将有助于避免类似纠纷的产生。 重疾险新规8月1日起执行,重大疾病险定义统一之前购买的保单,是否适用新定义,这是已投保的客户最关心的问题。目前,保监会还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今天,记者走访济南多家寿险公司了解到,重疾险新规出台后,原有保单依然可按照原来签订的合同条件执行。但有一些保险公司已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保单的索赔申请。 长城保险山东分公司一位人士透露,通过新旧定义对比,他发现新定义中有80%的内容对老保单持有者是有利的,只有个别定义对老保单持有人不利。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如何解决对老保单持有人不利的部分,将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做出对老保单持有人有利的举措。 对消费者最关注的新老保单对接问题,信诚人寿山东公司人士明确表示:“重疾险老保单自动升级,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允许客户可以在新旧条款中择优选择,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处理原有保单的索赔申请。”还有部分寿险公司表示:“还没有新老保险条款如何对接的具体执行措施出台,不过一定会妥善解决这件事,给保户满意的答复。” “新老保险并没有好坏之分,各有优势,客户买不到最好的保险,只能买到越来越完善的保障。”我市一位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没有必要担心老保单未来的效用问题。对于一个重疾险老保单持有人而言,保单是个逐渐积累的过程,目前退保绝对是不划算而且肯定会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选择继续持有手中的老保单或者选择接受保险公司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