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险贯彻落实《准则》夯实合规文化

新闻来源:长城人寿    日期:2010-06-01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颁布实施一年多来,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认真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准则》要求,提出了四个“十不准”,并将其融入到公司合规文化建设之中。 
        如今,走入长城保险的任何一家单位,首先映入人们眼帘的是墙上“十不准”宣传画,它实时提示着公司的每位员工。一不准无展业证或跨区展业。二不准私自印制、变更产品宣传资料。三不准给予或承诺给予合同以外利益或夸大产品收益和保险责任。四不准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五不准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保险金……一条条禁律,透着巨大的威慑力,提示着进进出出的公司人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四个“十不准” 明确“高压线”
        长城保险自成立以来,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即从战略高度重视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的合规理念。在贯彻落实《准则》的过程中,长城保险更是将《准则》看作是一项有效提升干部员工职业操守、道德水准和行为习惯的根本性举措。把学习宣传《准则》,纳入到公司的宣传教育培训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学习领会《准则》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将《准则》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同时积极运用网络、晨会、每周合规信息通报、合规宣传手册、公司文化宣传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准确理解《准则》的基础上,长城保险创造性地提出了代理制营销员“十不准”,党员管理干部“十不准”,内勤员工“十不准”,业务人员“十不准”,明确了四个群体不能触碰的“十条高压线”。这四个“十不准”指向明确,阐述清晰,在公司内部得到很好的宣传和贯彻,夯实了合规文化的基础,为合规文化的强化落实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公司同时还针对不同群体编制了《合规宣传手册》,区分不同对象编录行为准则、监管动态和典型案例分析,有效改善了合规宣传表面化、形式化的情况,增强了合规文化建设的深入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共向全系统各分支机构发放《合规宣传手册》两万多份,每周合规信息通报62期。同时加强培训宣导,已举办全员、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风险专题培训班6次,全系统共有两万多员工参加了《准则》知识考试,从而让《准则》的宣传起到了覆盖面广、影响广泛的作用。

         完善制度 提升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制度是有效落实《准则》的保证,长城保险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把监管要求和《准则》细化分解到各个关键环节及重点岗位。制定《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和禁止销售误导有关要求的通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强化各级人员及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责任意识;制定《规范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工作方案》,完善内部控制;制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净化发展环境;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和《合规培训大纲》,确立合规培训机制,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将合规文化体现在为客户服务的每个细节中 
        贯彻落实《准则》,建设合规文化,最终还要体现在为客户服务的细节中。长城保险重点规范消费者投诉问题,在客服的质量和手段上下工夫,最新开发的电话回访系统,结束了电话回访的手工操作时代,提升了回访工作效率。 
         各分支机构积极参加“让消费者满意行动”,并庄严承诺:切实履行风险提示、明确告知义务、新单回访等制度,从各个环节防止和杜绝销售误导。今年4月,山东分公司在“山东保险业2010‘让消费者满意行动’动员大会”上,派出相关部门员工向市民介绍保险知识,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乃至整个保险市场,都对保险公司员工的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长城保险在贯彻《准则》的实践中充分意识到:合规管理永远没有句号,只有继续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将合规文化根植到每一天、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企业才能真正实现稳步发展。